一、活动时间:202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仅持有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航空联名卡、百联通联名卡、华润通卡的持卡人除外)
三、活动内容:活动周期内,持卡人可至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浓情相伴专区,以一定数量的积分兑换指定金额的刷卡金券,兑换成功后在券有效期内,持卡人使用指定卡片指定消费单笔满一定金额即可在交易当天获得对应金额的刷卡金返现。刷卡金券限量发放,上架情况以活动页面显示为准,先兑先得,兑完即止。刷卡金券面值和兑换所需积分数以活动页面显示为准。
四、活动细则:
1、兑换规则:
(1)兑换路径:农行掌银-信用卡-浓情相伴专区
(2)兑换方式:每位持卡人需以一定积分兑换刷卡金券;支付积分后需点击确定方可完成发券;积分支付后不可退,支付前请慎重考虑;航空联名卡、百联通联名卡、华润通卡因所得积分自动转换为联名方积分,仅持有此类卡片及EMV卡、商务卡、准贷记卡的持卡人不参与此活动。
(3)兑换成功后可通过农行掌银-信用卡-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待返现查看刷卡金券的使用规则及有效期限。部分刷卡金券限指定品牌农行信用卡(含附属卡)使用,具体规则以刷卡金券兑换页面为准。
(4)兑换成功后有效期以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待返现中显示为准,已兑换的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自动作废;作废1张或使用1张视作用掉1次领券机会,已支付的积分不退。
2、领券成功后,持卡人名下指定农行信用卡(含附属卡)符合条件的消费金额、笔数均计算在内(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除外),消费时间以我行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消费金额以我行系统入账金额为准。消费不包括取现、还款、分期、预借现金、预授权、年费、利息、逾期违约金、手续费等,不包括发生退货的交易、不包括外币交易。举例:客户孙先生使用积分兑换了一张Visa信用卡专享的刷卡金券,则后续名下所有农行Visa信用卡(含附属卡)第一笔符合返现条件的消费可获得对应的刷卡金返现;客户张女士使用积分兑换了一张无卡片限制的刷卡金券,则后续名下所有农行信用卡(含附属卡)第一笔符合返现条件的消费可获得对应的刷卡金返现。
3、刷卡金返现规则:
(1)刷卡金返现将以人民币返现的形式入账,入账时间不晚于达标交易后10日内,可以用于抵扣后续消费;持卡人可通过农行掌银APP-信用卡-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已返现获知返现情况。如满足获得刷卡金达标条件的消费发生全部或部分退货或撤销交易,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优惠权利,即代表用掉1次返现机会,返现金额将全部撤回;
(2)若持卡人同时参与多个刷卡金返现活动,则返现机会可叠加,但一笔合格交易只能获得一笔返现,系统将优先消耗【信用卡-我的优惠券-刷卡金-待返现】中的返现机会(按待返现中实际可返现金额由高到低逐笔返现),其次消耗未在待返现中出现的返现机会(按实际可返现金额由高到低逐笔返现)。未使用的返现机会在有效期内仍旧有效,将在下一笔合格交易发放刷卡金奖励。
(3)如果持卡人对返现结果有异议,或出现交易达标后未获得返现等情形,可在交易达标后60日内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反馈登记,逾期将视为认可返现结果。
4、活动通用规则:
(1)本活动仅限农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参加(仅持有商务卡、准贷记卡、EMV卡、航空联名卡、百联通联名卡、华润通卡的持卡人除外)。
(2)持卡人兑券后,即视为认同本活动细则。
(3)如持卡人对于本活动有任何问题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出。活动期间,持卡人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咨询。在2024年3月31日前未向农行信用卡中心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认同获奖状态。
(4)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将被取消,已获取的刷卡金将被追回。包括: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卡片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5)如发现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有明显经销、转卖、刷优惠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获取返现奖励的(如以反复撤销或退货的方式试图获取高金额的返现),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奖励,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本活动及后续本系列活动的资格。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奖励的权利。
(6)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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