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9日—2021年6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农行信用卡持卡人(准贷记卡、商务卡、EMV卡除外)
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农行信用卡微信支付绑卡客户(准贷记卡、商务卡、EMV卡除外),可在指定活动页面使用绑定的农行信用卡通过微信支付1分钱并扣减一定积分数兑换3元(0.01元+3005积分)、5元(0.01元+5015积分)、10元(0.01元+10040积分)面值的微信支付立减金。立减金可用于有效期内微信支付满3.01元、5.01元、10.01元时抵扣使用,同一客户单日各面值立减金限兑换一次。
四、活动规则 1、活动仅限已绑定使用“微信支付”的农行信用卡持卡人(准贷记卡、商务卡、EMV卡除外)参与,持卡人可通过“微信APP—我—支付—钱包—银行卡”路径进行卡片绑定。
2、持卡人可通过“农业银行信用卡”小程序首页-我的积分-积分兑换微信支付立减金或“农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底端的“权益/账单”-“我的积分”-积分兑换微信支付立减金进入活动页面。首次登录活动页面,客户需输入卡号、手机号和验证码验证客户身份,输入卡号需为绑定微信支付卡号,手机号需为信用卡预留手机号,验证通过后可参与本活动。
3、持卡人验证通过后,页面显示持卡人的可用积分余额中可兑换的微信支付立减金种类,持卡人勾选相应面值立减金后进入支付兑换页面,持卡人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微信支付1分钱并扣减相应数量积分后即可兑换成功。
4、微信支付立减券包含3元、5元、10元三种面值,持卡人可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分别支付0.01元+3005积分、0.01元+5015积分、0.01元+10040积分进行兑换。
5、持卡人须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进行支付,若持卡人使用非农行信用卡支付(他行卡或农行借记卡、II类、III类账户),将会退回相关款项。
6、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在兑换成功后将提示获得微信支付立减金,立减金无需领取即刻到账,持卡人可通过“微信APP—我—卡包—券和礼品卡”路径查看立减金到账及有效期情况。
7、立减金可在持卡人下次使用名下农行信用卡进行微信支付满额时进行抵扣,3元、5元、10元立减金分别在微信支付满3.01元、5.01元、10.01元时抵扣使用,持卡人在消费时勾选使用立减金,即可抵用扣应金额。
8、立减金不可用于生活缴费(如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宽带费等)、转账、理财、少数特定商户,立减金不可用于兑换卡券、不找零、立减金优惠部分不提供发票。
9、活动期间,同一客户单日各面值立减金限兑换一次。
10、立减金到账之日起的7天内有效,到账当日即可使用,立减金过期失效后,持卡人支付金额及积分将自动退回。
11、使用立减金抵扣的订单若发生全额退货,仅退还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优惠部分不做退回,且视为持卡人已将优惠券使用完毕,持卡人不能再次参与本活动。
12、本次活动所涉商品及服务的质量由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供应商进行保障,对于因商品或服务引起的有关问题,持卡人应自行直接接洽微信或商家处理、解决。
13、持卡人如有疑问可致电农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99、第三方服务商北京众联享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026-096进行咨询。
14、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及优惠将被取消,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参与活动的账户出现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相关规定及本次活动规则的行为或以不正常手段参与(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作弊刷单、恶意注册、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他被认定为侵犯财付通、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权益的行为等)。
13、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等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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