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活动对象:凤凰速通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每月(自然月)凤凰速通卡持卡人可计积分消费满2000元(含)或分期交易累计金额达1000元(包括账单分期、灵活分期、零用金分期,且分期期数不限)获得当月加油返利活动资格;当月刷凤凰速通卡在北京地区中石化加油或加油充值累计满500元,次月返50元中石化电子加油卡。
活动细则:
1.加油返利将在持卡人加油或加油充值的次月一次性以二维码或短信条码形式将中石化电子加油卡发送至主卡持卡人手机内;北京农商银行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发送二维码或短信条码信息。
2.本活动计算加油返利的消费仅限持卡人在指定的中石化加油站刷凤凰速通信用卡加油或对加油卡充值交易,在中石化易捷超市购物、购物定额充值卡、网购提货、网上充值等交易不参与活动。加油和加油充值的消费交易以北京农商银行系统记录为准。北京地区提供POS刷卡服务的中石化加油站点参与本次活动,如此网点无法提供POS刷卡服务,则无法参与此活动。中石化网点详见www.bjoil.com。
3.获得活动资格的消费交易中不包括中石化加油或加油充值交易。每户每自然月在客户满足消费或分期条件,且刷凤凰速通卡在中石化加油或加油充值满500元,次月可返50元中石化电子加油卡。获得活动资格和中石化加油或加油充值的交易在当月不分先后顺序,如客户张三在7月5日中石化加油600元,7日可计积分消费累计达2000元,8月张三将获得50元中石化电子加油卡。
4.本活动可计积分消费以《凤凰信用卡积分规则》为准,包括一般日常刷卡消费,不包括MCC为8062、8011、8021、8031、8041、8042、8049、8099、8211、8220、8241、8398的刷卡交易以及信用卡取现、转账、存(还)款、代扣款、代缴费、收费交易等。
5.客户收到二维码或者短信代码形式的中石化电子加油卡后须到指定加油站(装有二维码验证机具的中石化站点)进行兑换,中石化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将提供验证和充值服务。验证成功后,相应的返利金额充值到客户的中石化IC加油卡内。
6.若客户没有中石化IC加油卡,持卡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中石化加油站办理,具体办理和使用须遵循加油站内相关规定。
7.活动期间,如客户违反《北京农商银行凤凰信用卡章程》、《北京农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规定,账户出现欺诈、逾期、(疑似)套现等非正常状态,或因客户个人原因造成的停卡、冻结、止付、销卡(户)的行为,本行有权取消活动资格。
8.银行非本次活动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商,如发生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争议,银行将协助持卡客户与商家协商解决。
9.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北京农商银行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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