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对象:收到活动沟通短信的客户(下称“指定客户”)
活动内容: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活动沟通短信的指定客户,在沟通短信所指定时间内下载交通银行买单吧APP,并成功绑定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即可于次月月底前获赠10元网上消费刷卡金,网上消费刷卡金可抵扣有效期内任意网上人民币消费。
定义
1、指定客户:接收到交通银行信用卡沟通短信的客户。
2、网上消费刷卡金:在刷卡金有效期内可抵扣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支付交易金额,支付交易类型包括交通银行信用卡快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快捷支付、网银网关、移动设备支付方式在线支付等形式,但不包括使用实体POS刷卡完成的网上支付交易,或使用移动设备支付方式(如apple pay, Samsung pay等)在实体门店进行的支付交易。
3、刷卡金获得:所获赠的刷卡金将在其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末前导入其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刷卡金专用账户,计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如因客户所提供手机号码错误或通讯网络有问题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客户未能及时收到获得刷卡金奖励的通知短信,客户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移动官网(手机或PAD访问creditcard.bankcomm.com)或关注腾讯微信认证的官方公众号“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快速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4、刷卡金使用:刷卡金只有在主卡激活后才能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对符合要求的交易进行本金的“自动抵扣”,即在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抵扣并计入账户。
5、刷卡金时效:每个刷卡金有效期为刷卡金计入其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刷卡金专用账户日起的30天(含)内,如客户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自动放弃,刷卡金到时会自动作废。
6、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其他规则
1、本活动中,信用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
2、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3、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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