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霸王餐,数你行"活动推荐办卡页面(移动端)参与活动且登记注册手机号。若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推荐人即可最高获800元代金券(实际金额以客户参与游戏获取奖励为准);成功推荐6位新客户即可最高获2000元代金券(实际金额以客户参与游戏获取奖励为准)。每位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在每单个推荐周期内仅可获得一次奖励,以可获得的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成功申请并核发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下称"信用卡")的被推荐人,可获赠100元刷卡金,还可享受免费快递寄卡。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1、被推荐人须通过指定交通银行"霸王餐,数你行"活动页面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并成功激活,且有一次单笔满人民币100元刷卡或取现消费的新客户。被推荐人激活及满足活动条件的刷卡或取现消费时间需在同一推荐周期内。
2、新客户指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
3、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如页面未提示 "已录入推荐码"信息,则须在"推荐码-手机号"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码"。
4、活动以三个自然月为一个推荐周期,即7月1日至9月30日为活动第一个推荐周期;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第二个推荐周期。成功推荐新客户数量以单个推荐周期为准,本次推荐周期成功推荐的新客户不计入下一推荐周期;成功推荐新客户的统计时间以新客户满足活动条件的刷卡或取现消费的时间为准。
5、推荐人所获奖励通知将在单个推荐周期结束后的次月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推荐人登记注册本次活动的手机号码上,该手机号码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辨识码。
活动细则:
1、推荐人所获赠的指定代金券和通用代金券每张面值400元(实际金额以客户短信告知金额为准),有效期各为15天(含),有效期内可直接抵用指定商户内的消费。
2、通用代金券可在有效期内,在所有参与本活动的活动门店中使用,参与活动门店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3、指定代金券仅限在指定单一门店内使用,具体可使用本代金券的指定单一门店以交通银行发送的奖励通知短信中列明的门店为准。
4、被推荐人获赠的100元刷卡金有效期为30天(含)。可一次性抵扣有效期内单笔满200元的有积分刷卡消费。活动刷卡金将于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刷卡金奖励仅限主卡持卡人获得且每位主卡持卡人仅获赠一次奖励。参与本活动的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奖励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5、上述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满人民币100元的刷卡或取现消费以我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6、推荐人获赠的指定代金券和通用代金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单张代金券不可分批使用,不找零,抵用部分不提供发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代金券,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代金券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被推荐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推荐人的获赠奖励。
7、推荐人至活动商户使用任一代金券时需出示串码,验证成功后,可一次性抵扣400元消费金额(实际金额以客户短信告知金额为准)。推荐人如在本活动礼品奖励发送完成前变更手机号,将影响奖励获赠及发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8、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该活动。
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0、本活动为交通银行和活动商户共同推出,活动代金券由交通银行合作商户提供。交通银行和活动商户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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