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召唤买单超人"活动推荐办卡页面(移动端)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推荐人即可获最高800元餐券(实际金额以客户参与游戏摇取金额为准);成功推荐6位新客户即可获最高2000元餐券(实际金额以客户参与游戏摇取金额为准)。
成功申请并核发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的被推荐人,可获赠100元刷卡金,还可享受免费快递寄卡。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1、被推荐人须为在活动期间内(即5月31日前)通过指定交通银行"召唤买单超人"活动页面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并成功激活,且有一次单笔满人民币100元刷卡或取现消费的新客户。
2、新客户指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
3、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其他"栏位准确填写"A+推荐人的手机号码"。
4、推荐人所获奖励通知将在本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被推荐人在"推荐码-其他"内登记的推荐人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辨识码。
活动条款与细则:
1、推荐人所获赠的餐券为指定餐券和通用餐券每张面值400元(实际金额以客户短信告知金额为准),有效期各为15天(含),有效期内可直接抵用指定商户内的消费。
2、通用餐券可在有效期内,在该城市内所有参与本活动的活动门店中使用,参与活动门店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3、指定餐券仅限在指定单一门店内使用,具体可使用本餐券的指定单一门店以交通银行发送的奖励通知短信中列明的门店为准。
4、被推荐人获赠的100元刷卡金有效期为30天(含)。可一次性抵扣有效期内单笔满200元的有积分刷卡消费。刷卡金奖励仅限主卡持卡人获得且每位主卡持卡人仅获赠一次奖励。参与本活动的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奖励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5、上述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满人民币100元的刷卡或取现消费以我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6、推荐人获赠的指定餐券和通用餐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单张餐券不可分批使用,不找零,抵用部分不提供发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餐券,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餐券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被推荐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推荐人的获赠奖励。
7、推荐人至活动商户使用任一餐券时需出示串码,验证成功并支付1元后,可一次性抵扣400元消费金额(实际金额以客户短信告知金额为准)。推荐人如在本活动礼品奖励发送完成前变更手机号,将影响奖励获赠及发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8、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该活动。
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0、本活动为交通银行和活动商户共同推出,交通银行和活动商户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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