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全国]交通信用卡新年狂享10倍积分
活动时间:2012-12-22至2013-01-01
新年狂享10倍积分"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一、十万积分轻松拿
1、2012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简称"持卡人")(沃尔玛卡、卜蜂莲花卡、乐购卡、东方航空卡、亚洲万里通卡除外)在中国大陆境内单笔任意有积分消费金额500元以下即可获得5倍积分,单笔有积分消费500元(含)以上即可获得10倍积分。
2、2012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沃尔玛卡、卜蜂莲花卡、乐购卡、东方航空卡、亚洲万里通卡持卡人在中国大陆境内任意单笔有积分消费金额2500元以下即可获得2倍积分,单笔有积分消费2500元(含)以上即可获得10倍积分。
3,2012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一持卡人最高可获得10万奖励积分,白金卡持卡人最高可获得20万奖励积分。
活动二、百万积分不是梦
1、2012年12月31日23:00至2013年1月1日1:00期间持卡人中国大陆境内任意金额有积分消费一笔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刷得越多中奖机会越大。抽奖奖品为100万积分,获奖名额共计2013位,每位持卡人只能获得一次奖励。
2、沃尔玛卡、卜蜂莲花卡、乐购卡、东方航空卡、亚洲万里通卡此五类信用卡共计获奖名额为4位(沃尔玛卡、卜蜂莲花卡、乐购卡各1位,东方航空卡与亚洲万里通卡共计1位)。
一、本活动需成功注册后方可参加。持卡人可通过热线400-889-3000或creditcard.bankcomm.com注册本人有效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卡号,持卡人需如实填写信息并确保准确。如由于持卡人登记错误而造成无法获得奖励的,交通银行不承担责任。注册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活动注册时间与参与活动消费的时间没有先后顺序关系。
二、本次活动限交行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参加,但活动注册登记限主卡持卡人卡号,且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但附属卡的交易可统计为主卡交易。
三、本活动所有可获得奖励积分的消费限中国大陆地区境内消费(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外消费不可获得奖励。
四、活动一中的2倍积分由消费正常获得的1倍积分以及额外奖励的1倍积分组成;5倍积分由消费正常获得的1倍积分以及额外奖励的4倍积分组成;10倍积分由消费正常获得的1倍积分以及额外奖励的9倍积分组成。而持卡人最高可获得的10万(白金卡客户20万)积分由额外奖励的积分组成。
五、活动一的奖励积分按刷卡的时间先后顺序累积计算,直至累积到最高奖励积分。
六、本活动刷卡消费的时间以交易日期(北京时间)为准。刷卡消费为按交通银行规定可计算消费积分的消费(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为准,且不包含取现交易)。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不良账户和不正常状态账户不得参加本活动。于2013年1月31日前销卡卡片的交易不做计算。
七、持卡人获赠的奖励积分将在2013年1月31日前,分别导入满足活动条件的信用卡主卡账户中,积分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
八、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客户如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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