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暨新客户首张卡片核发时间,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网点发卡渠道成功申请并批核交通银行信用卡金普卡主卡的新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网点①发卡渠道成功申请并批核②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③金普卡主卡的新客户④,使用该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完成活动注册即可获赠100元刷卡金。
定义:
1.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网点:具体网点清单见附件。
2.批核:指卡片批核,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3.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4.新客户: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是销户客户。活动期间销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5.活动注册: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通过回复指定双向短信,或使用该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登陆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或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并注册“深圳分行新户有礼”活动。买单吧APP注册路径:我的-我的活动-“深圳分行新户有礼”活动-我要注册。官网(手机版)注册路径:首页-我的-我的活动-“深圳分行新户有礼”活动-我要注册。官网(电脑版)注册路径:首页-我的信用卡-我的活动-“深圳分行新户有礼”活动-我要注册。
6.刷卡金:是交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赠与的一种奖励权益;持卡人可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可用范围、额度和其他特别规则的范围内,抵扣其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发生的相关交易的交易本金。附属卡消费金额并入主卡计算,但刷卡金只有在主卡激活后才能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刷卡消费,而是对符合要求的交易按照抵扣规则自动抵扣,即在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抵扣并计入账户。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刷卡金具体获得和使用规则:
1.每位主卡客户100元刷卡金仅限获赠一次,所获赠刷卡金将于活动达标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该卡刷卡金专用账户,导入成功后将通过短信告知。如因客户所提供手机号码错误或通讯网络有问题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客户未能及时收到获得刷卡金奖励的通知短信,客户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快速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查询路径:买单吧App首页-卡生活-刷卡金。
2.获赠的100元刷卡金可抵扣任意人民币交易金额。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导入后的30天(含)内。如客户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
其他规则:
1..活动期间成功办卡免首年年费,一年内刷卡消费满6次免次年年费。
2.附属卡消费金额并入主卡计算。
3.本活动中,活动注册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注册日期为准;新客户进件渠道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为准。
4.参与本活动的每位新客户新客户仅限获得一次奖励。
5.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6.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7.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有关积分的获得规则以《积分奖励计划规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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