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
活动对象:推荐人:广银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作为推荐人发起活动,广赢卡、随心分卡、随意借、腾讯简卡除外。
被推荐人:针对无广银信用卡且首次通过推荐人链接申请即享金产品,预批成功后,完成即享金卡激活的新客户。
活动内容:
奖励规则:
推荐人奖励:当被推荐人预批成功,推荐人可获得20元刷卡金/人;当被推荐人激活成功,推荐人可获得280元刷卡金/人。每个推荐人可获得多次奖励,多邀多得。
被推荐人奖励:当被推荐人受邀进入申请页面,完成即享金申请且预批成功,激活即享金卡后,被推荐人可获得66元刷卡金,每个被推荐人仅限奖励1次。
奖励发放:在活动有效期内,满足奖励资格的推荐人、被推荐人可在活动首页领取刷卡金,领取日起3个工作日返还至其在我行的同名信用卡账户中,可在信用卡账单查看入账情况。若超过当期活动有效期未领取,视作自动放弃奖励,奖励失效。
参与流程:
1、推荐人:访问活动首页,点击“立即邀请”,生成专属链接/二维码,转发邀约好友办理即享金业务,当被推荐人预批成功、激活成功,推荐人可返回活动页面领取相应奖励。
2、被推荐人:被推荐人点击推荐人所分享的链接/海报,进入即享金办理页面,当完成卡片激活,被推荐人可进入活动页领取申请奖励。
活动细则:
1、奖励领取有效期: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在达标后即可在活动页面领取对应奖励,活动期间均可领取。本期活动奖励于2022年8月31日失效,逾期未领取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发。
2、奖励领取路径:
方式一:推荐人/被推荐人可访问我行最新版本【广银信用卡APP】首页-【我的活动】-【推荐1人赚300元】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奖励。
方式二:推荐人/被推荐人可关注【广银即享金】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免费领300元】,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奖励。
3、新客户定义:指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核发即享金卡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且此前从未持有过我行信用卡主卡的客户(Visa卡、腾讯简卡除外);或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核发即享金卡,且此前持有过我行信用卡主卡,但距即享金卡最新核发日期已正式销户满一年的客户。
4、推荐关系有效期:当被推荐人通过推荐人专属链接/二维码进入即享金申请流程,完成“快速申请”页面资料的提交,双方建立预绑定关系,预绑定有效期7天。在预绑定有效期内,被推荐人不可被其他推荐人邀约,若预绑定失效,被推荐人可被重新邀约。当被推荐人预批成功,则双方建立正式绑定关系,正式绑定有效期于2022年8月31日失效,在正式绑定有效期内,被推荐人不可被其他好友邀约,每位被推荐人只可建立一次正式绑定关系。
5、手机号需填写广银信用卡预留手机号,此号码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识别码,活动期间不支持更改,如因推荐人填写手机号码有误导致不能领取奖励,我行不予补发活动奖励。
6、本次活动奖励不可与我行其他客户转介绍活动同享福利,不同活动彼此互斥,参与者只可享受同一活动设置的奖励。
7、广州银行信用卡分期客户经理不支持成为活动推荐人、被推荐人,不可获得本次活动奖励。营销后台会针对获奖客户不定期抽查,如有不符合活动规则套取活动奖励的行为,则客户经理需返还对应的奖励金额并调整客户经理的风险分级为高风险,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追究管理层连带责任。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暂停或者提前终止本活动、修改本活动之条款和细则,或者更换类似价值礼品的权利。
9、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广州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章程及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10、推荐人与被推荐人所持银行卡必须为激活状态,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广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广州银行信用卡章程》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则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向违规用户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拒绝其今后参加任何优惠活动。
11、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广州银行信用卡网站、广银即享金公众号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12、以上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广州银行信用卡章程》、《广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业务规定及金融管理相关文件约束。
13、客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本活动修订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所有, 对于活动规则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24小时客服热线(020-96699)咨询并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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