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银行信用卡分期业务息费名称调整的公告
2022-12-09
尊敬的江苏银行信用卡客户:
我行将于2022年12月17日起,将现行信用卡分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交易分期、总账分期(一键分期)、现金分期、快捷分期、订单分期、消费分期等)的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具体内容如下:
自2022年12月17日之日起,在分期申请、查询及账单明细页等中展示的分期收费名目将由“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并将“每期分期手续费率”调整为“单期利率”。2022年12月17日前已申请分期交易但未结清的分期订单,分期订单的近似年化利率及实际每期还款的总额不发生变化,具体以账单显示为准。
请您及时关注我行具体分期产品页面的显示变化,如您对上述调整有疑问,可拨打我行95319客服热线或向我行各营业网点人员进行咨询。如您在2022年12月17日后继续使用我行信用卡产品及服务的,视为您同意上述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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