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银行部分信用卡分期产品提前还款规则调整的公告
2022-12-09
尊敬的江苏银行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江苏银行信用卡的支持,为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提升服务水平,现决定对信用卡部分分期产品提前结清规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自2022年12月17日起,客户办理账单分期、交易分期、总账分期(一键分期)、订单分期、现金分期、快捷分期提前结清业务时,我行已收取的分期业务手续费不予退还,剩余未分摊手续费不再全额收取,仅按提前结清本金的3%收取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已全额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不收取分期提前还款违约金)。调整后,对于2022年12月17日前已申请分期但未结清的分期订单,如选择提前结清,提前还款收取的违约金将按照与调整前同等条件下提前还款收取的剩余未分摊手续费孰低为原则收取。
除上述公告内容外,其他业务规则按我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分期产品协议条款等有关约定处理。
如您对上述调整有疑问,可拨打我行95319客服热线或通过我行各营业网点人员进行咨询。如您在2022年12月17日后继续使用我行信用卡产品及服务的,视为您同意上述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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