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信用卡分期交易还款细则调整通知
尊敬的花旗信用卡持卡人: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行将于 2017 年 7 月 7日对花旗信用卡人民币卡现金分期、交易分期及账单分期还款细则进行调整。
对于信用卡卡片到期未续卡客户,如仍有未偿还分期交易,(包括账单分期交易、交易分期交易及现金分期交易)
账单分期、交易分期由原来的
“若持卡人的花旗银行信用卡被停卡、卡片到期未续卡、持卡人有其他信用程度降低(花旗银行拥有"信用程度降低"的自主判断权利)、债务不履行、或者违反花旗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章程,无须经花旗银行特别告知,持卡人所有未偿还的账单分期/交易分期金额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剩余本金、剩余各期分期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收取标准不变)及“花旗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的违约金以及利息,上述金额将记入持卡人当期账单的本期应还款额。”
统一调整为
“若持卡人的花旗银行信用卡被停卡、卡片到期未续卡、持卡人有其他信用程度降低(花旗银行拥有"信用程度降低"的自主判断权利)、债务不履行、或者违反花旗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章程,无须经花旗银行特别告知,持卡人所有未偿还的账单分期金额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除非特定情况下,经银行批准持卡人继续按照原分期期数和金额还款),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剩余本金、剩余各期分期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收取标准不变)及“花旗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的违约金以及利息,上述金额将记入持卡人当期账单的本期应还款额。”
现金分期由原来的
“若客户信用卡卡片/账户被销户、停卡、卡片到期未续卡,或客户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或客户逾期还款,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或其他不正当使用资金等情形,或银行认为客户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则无须经银行另行通知或催告,客户的所有剩余未偿还的现金分期付款金额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客户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
调整为
“若客户信用卡卡片/账户被销户、停卡、卡片到期未续卡,或客户违反本条款及细则,或客户逾期还款,或发生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定或其他不正当使用资金等情形,或银行认为客户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则无须经银行另行通知或催告,客户的所有剩余未偿还的现金分期付款金额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客户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除非在特定情况下,经银行批准持卡人继续按照原分期期数和金额还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
如您对上述调整有任何意见与建议,请拨打花旗 24 小时服务热线 400-821-1880 或 800-830-1880(限中国大陆固定电话拨打),境外请拨打(+86)-(21)-3896-9500(花旗信用卡客户),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