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银监会公布一桩大案,涉及多家银行机构处罚,而这一案件还要追踪到2016年: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生一起2000假黄金质押贷款案件,由此牵连出多名外部不法人员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并且涉及循环质押,骗取19家银行机构190亿元贷款。
暂且不论银行损失多少,我们来谈一谈假黄金如何骗贷190亿元?首先针对黄金的特点及需求,国内已有多家银行增加了黄金质押贷款的相关业务,并推出“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即借款人以其在上海交易所持有的实物黄金作为质押物人民币贷款,一般来说,实物黄金是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且交割的“标准金”,此项业务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套利空间,假如每克黄金250元,250万可购买一万克黄金,将一万克质押给银行,按照质押率80%计算,可贷款200万,再用200万收购8000克黄金再质押给银行,又可得160万贷款,以此类推,大概形成近5倍的套利杠杆。
“受害者”除了有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还有河南灵宝工行,形成案件损失10亿元;潼关工行以及潼关邮储银行。
“黄金质押贷款”是银行业务的一项创新,创新就会有风险,稍有管理不善就会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但是对于大部分银行机构来说,对于黄金质押贷款其实是敬而远之的
第一、黄金检测难度较大,黄金本身的含量和纯度就是一大风险;
第二、银行还要面临贷款到期日黄金实际价值缩水的风险。
对于同样的项目为什么不同的银行机构持于不同的态度呢?原因就是此次骗取巨额贷款的企业(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豫陕交界灵宝市,正是以黄金矿藏文明,当地黄金非常富裕。
然而无论外部环境怎么样,银监会指出该案件暴露上诉银行在内控管理上存在诸多缺陷:,也是导致此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一、贷款“三查”形同虚设,贷款前要重点查贷款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贷款时要严格审查,预控风险,贷款后要跟踪管理,及时反馈贷款风险增长预警做好相应处理措施。
二、押品管理严重失效,银行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评估存在重大纰漏。
三、业务开展盲目激进,过度的追求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够鉴定业务风险,违规开展业务审批等。银监会就此案件中对于银行信贷审核不严谨及内控不合格问题,给予各涉案银行不同程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