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分局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通过信托计划回购实现不良资产虚假转让出表、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资金被挪用”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90万元。
依据的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其中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被罚的商业银行不止一家,2020年来,已有不少商业银行因信贷业务而“栽跟头”,在严格的信贷监管下,暴露自身内可供漏洞。罚单不止,监管不停,广大受罚的商业银行或会以此“买教训”,重视内控管理,进行改革完善并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