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人民银行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0项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专门措施,超预期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金融市场,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
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供应保障的重要宏观政策,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重点省份省级政府确定名单。
融机构负责审贷和贷后管理,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目前为3.15%,鼓励金融机构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贴息50%,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人民银行系统要把专项再贷款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专项再贷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作用。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提高效率,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要建立金融机构贷款电子台账,跟踪监督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第一时间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贴息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目前地方人民银行已经行动起来。近期北京市发改委初步拟定了北京地方相关重点企业名单,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已将重点企业名单上报总行。目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正在督促相关银行与名单内企业加强对接,抓紧政策落地,及时为参与组织疫情防控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