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创贷中心召开会议,要求各经办银行和区县经办机构迅速落实省文件精神,共同推动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实行,惠及更多创业者和小微企业。
会议表示,要求各经办银行和区县经办机构共同推动淄博市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实行。
获悉,此次政策升级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此外,《办法》还将贷款期限由原来实行的最长2年提升至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再进行贴息,而是按季度贴息。
另外,淄博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调为8%,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今年以来,淄博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57笔、5.12亿元,带动就业8299人,大大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接下来,淄博市创贷中心将进一步落实扩大覆盖范围、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渡难关、稳发展,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扶持更多的经济实体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负担,扩大有效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