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广汽集团发布《广汽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容显示,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广汽菲克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按股比向合营公司广汽菲克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5亿元(股东双方共10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为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
同时,该公告还表示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广汽日野(沈阳)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广汽日野(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资金状况,就该公司向其提供的约1.85亿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利率为展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
公开信息显示,广汽集团全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首家实现A+H股整体上市的大型国有控股股份制汽车集团,多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