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力度始终不弱。
近日,多家农商行被指出存在“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于20万元以上不等的罚金。
其中,中国银保监会吉安银保监分局一连下发多张罚单,张张剑指存在虚报贷款数据的农村商业银行,不乏有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和江西峡江农村商业银行,三家银行均被处罚22万元的罚金。
存在疏漏的数据,或暴露了商业银行存在的内部管理不善的漏洞,或有藏匿风险的意味,或有“美化”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以示好成绩,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依据的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其中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遵守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
据了解,近年来,农商行在“虚报涉农、小微企业数据”上“栽跟头”的不占少数,如江西黎川农村商业银行、广信农村商业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