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该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旨在“维护广大缴存职工正当权益,依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
规范的导因,是当地存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良情况,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被严重扰乱,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如“个别不法机构及个人通过婚姻变更、异地购房(此类情形多为在湖北恩施、鄂州以及省内淮南等城市的矿区地段或偏远乡镇购置的老、小、破旧住房)多次交易同套住房等”。
规范主要对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处罚”这三方面。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上,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异地购房的职工除按规定提供材料外,“还须提供购房所在地本人或直系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任一方的户口簿(或两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单据)”。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上,明文规定“同一人多次(一年之内两次及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一年之内两次及以上)的不予提取”。
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处罚”上,规定责令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限期全额退回、记录失信行为,同时还将被限制3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此外,“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向司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具体以实际执行政策为准。
由此可见,广大用户要合规、合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才能享受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如公积金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