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期,成都市民政局下发通知,不再因市民办房贷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少市民因此担心贷款遇阻。我们昨日了解到,目前一些部门和银行已经采取了代替婚姻证明的应对措施:个人声明书。
用“个人声明”代替婚姻证明
至今未婚的市民刘先生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0月8日,他来到成都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得知民政局已经停止办理婚姻证明,他把相关文件拍了下来,“如果银行还需要提供证明,就把文件给对方看。”
9日下午,有些忐忑的刘先生带上贷款材料来到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并未要求他提供婚姻证明,而是给了他一张打印的“声明书”。
该声明内容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外,还有几行小字承诺“本人无配偶”。声明包含“至今从未登记结婚”、“离婚后至今未再婚”、“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三种情况。刘先生拿起笔,在空白处填写“本人至今从未登记结婚”,并签字按印。
我们注意到,声明下方还有一行字:“本人保证以上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我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房贷牵扯到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单身和已婚必须厘清。财产是婚内财产还是婚外财产也需要严格区分。“没有了婚姻证明,让当事人签署声明书是银行规避责任的一种方式。”据悉,目前银监会还未下发详细的规定,“声明书”暂时成为替代方案。
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除了办理银行贷款,婚姻证明还常用于房产过户、契税优惠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公证处公证、担保公司担保等。
昨日下午,我们来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在咨询多位工作人员后得知,目前房产过户、契税优惠申请、保障性住房申请不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暂时的替代方案是让当事人签署“未婚承诺书”,并结合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等信息,作为其婚姻状况的依据。
负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工作人员说,保障性住房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几种方式,此前申请需要婚姻证明。“根据通知,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婚姻证明,而是由当事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负责契税优惠的工作人员说,目前税务部门正在讨论修改承诺书(说明书)的正式范本,近日即将公布。
我们在四川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了解到,如果市民需要公证的内容涉及婚姻状况,仍然要求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在锦江区婚姻登记处,我们看到门口和大厅位置均张贴了“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和民政各级部门下发的通知。
工作人员表示,从今年1月1日到9月30日,该登记处共办理婚姻证明10722件,远高于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数。“随着新规出台,前来要求办理婚姻证明的人日趋减少,昨天有十几个人,今天不到4个人。”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胡鸿认为,民政部9月出台规定规范婚姻登记证明,并非是完全取消,“对于有法律依据的,仍然要开具婚姻证明;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而是某部门或企业自行要求提供婚姻证明,市民可以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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