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和《关于做好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的通知》(教材厅[2020]1号),公告发布即日起,启动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为发放的,参考基准利率定价的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不转换。
大学生们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利率方式,从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中“二选一”。
转换选择有二。其一为,将助学贷款利率转换为“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减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其二为,将助学贷款利率转换为“与上年12月发布的最新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
如若选择浮动利率,则意味着剩余还款期限内,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的LPR报价进行调整;如若选择固定利率,则意味着在剩余的还款期限内,执行固定不变的贷款利率。
就目前的贷款利率看,2019年12月公布的5年期LPR为4.8%,下浮30个基点后的助学贷款利率将为4.5%。在此基础上,学生们可以比对市场趋势等,从而决定计息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转换次数仅此一次,一次转换定余贷。未进行自主转换的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将于今年底被统一批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
符合转换标准的大学生们在了解情况后,可以登录贷款银行的学生在线系统、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官方渠道了解并进行转换,具体以贷款银行发布的转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