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山东省邹城市三男子伪造资料,通过从银行办理贷款买车,然后将汽车转卖从中获利;目前三人因涉嫌骗取银行车贷被捕。
近日,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张庄派出所侦破一起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抓获陈某、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陈某系邹城市大束镇人,曾因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李某系邹城市张庄镇人,其长期通过张贴“零首付贷款买车”的小广告和他人联系,帮助他人垫付首付和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从中获利。
陈某出狱后因经济拮据产生了通过从银行办理贷款买车,然后将汽车转卖从中获利的想法,其通过小广告联系上李某,伪造了邹城市某国有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月收入证明和用于申请贷款的银行交易流水,到中国建设银行邹城支行申请了汽车贷款99000元,李某为陈某垫付购车首期款约4万余元后,购得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
随后,李某将购得车辆以8万余元卖给刘某,获利4万余元,陈某分得3000余元。而刘某在明知该车系在银行抵押分期贷款购得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该车辆,并转手卖掉从中获利。
目前,陈某、李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刘某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