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最后一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三连,为当地住房公积金予以贷款利好策。其中,今日起执行“不再由个人承担二手房评估费”这一举措。
内容显示,凡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承担,以此减轻贷款者们的负担。
具体的操作为,当借款申请人申请二手房贷款后,原先需要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值评估,评估的结果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而具体的评估费用将根据市场调节浮动,并由借款申请人承担;新策执行后,借款申请人无需自行办理房屋评估手续并支付相应的二手房评估费,而是由受理单位承担。
其中,组合贷款由贷款受托银行承担,非组合贷款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
予以返还的具体操作为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此外,贷款放款银行也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借款申请人进行登记核实。退回的途径以贷款种类区分,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这举措对当地居民来说,意味着减少了一大笔费用。据了解,二手房评估费估摸在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