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推出“城中村改造贷款”。
据官网介绍,该贷款产品是该行为满足借款人在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还建安置阶段的合理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其中,城中村改造指依法组织、实施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户籍、村民委员会等全面改制,拆除城中村区域内原有建筑物,转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进行城中村后续开发建设,实现还建安置及房地产销售的过程。
该贷款产品优势有三。其一,使城中村改造的建设期与贷款偿还期匹配,规避了贷款期限错配的相关风险;其二,提供多种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保证,还可视项目情况、借款人实力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其三,大大减少了建设单位的自有资金筹措,确保回迁房建设、补偿款发放等工作顺利进行。
有意向申请的用户,需要同时满足自身资信要求和贷款项目要求。
在资信条件上,要求申请人需要满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期办理年检手续的经济实体;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BBB级(含)以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该行要求申请人符合的条件。
在贷款项目要求上,规定贷款项目需要符合改造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市(区)级城中村改造计划;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原村民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借款人与村委会(或改制后的经济实体)签订了城中村改造合作协议等该行要求的条件。
如是否“经省、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专门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的事业法人”,是否拥有信用记录良好且信用等级在该行等级为A级(含)以上,看是否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等该行规定的要求。
如若确定可贷,便可准备悉数该行要求借款人准备的材料,如借款人材料和项目材料,提交至指定官方申办窗口。待到获得审批,即可将发放的资金用于合规领域。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于2010年正式开业,是湖北省唯一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成立至今,为行下用户提供基本且多样的金融业务。该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等经银保监会批准开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