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储银行这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有关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LPR的公告。
公告内容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公告》要求”,不同的商业银行按照规定开展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给出“转换范围”、“转换细则”等内容,协助广大用户做好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其中均表示,五家商业银行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此外,公告内容还对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次数和结果异议处理给出明确规定。其中表示,用户只有一次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机会,一旦决定转换后,便不能再次申请转换。
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相应的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具体情况可自行前往上述商业银行的官网公告查看。
固定利率转换为LPR,于不同的群众而言,有不同的态度。存在群众认为转换LPR依据的是国家整体的经济形势,对应势发放薪资的群体更为友好;也存在用户认为目前的大环境呈现的是LPR下行或维持原状的态势,转换LPR能减少成本;也存在群众认为固定利率更为方便,不用操心月供变多变少。
无论是否转换,广大群众还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等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