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一男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本金约2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卢某某于2011年11月向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申领一张信用卡,主要用于跨行消费,至2012年12月已透支本金约29万元。随后,被告人卢某某变更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人卢某某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超过规定期限的上述透支款。
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被告人卢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海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卢某某提起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