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宜昌市在创业扶持上有自己的特色。在宜昌创业,可以享受的创业优惠政策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大学生创业更加优惠;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鼓励支持网络创业;增加特殊群体岗位,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
创业担保贷款额提高 大学生创业更加优惠
新政策规定,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由国家规定的“五类人员”,拓展到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各类城乡劳动者,贷款额度为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此前,宜昌执行的政策是个人最高5万元,其中女性最高为8万元。
与省里政策不同的是,宜昌还针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之前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升到了不超过15万元。此外,为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对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0-1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全额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的政策正式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另外,为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宜昌探索推出了商户联保机制。“商户联保”即商户集体组成联合担保小组,采取担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形式,向担保机构申请融资服务,是创新反担保方式的新举措。通过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牵头,与担保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确定在金东山市场试运行,目前已先后为55个商户办理了贷款,解决了部分创业者融资难的问题。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鼓励支持网络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人员创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20%。创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可在3年内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30%。强化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同时,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适应“互联网+”创业趋势,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另外,鼓励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毕业3年内大学生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在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港澳台籍、留学回国和外省籍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可同等享受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充分释放科技人员创业潜力。
增加特殊群体岗位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新政发布后,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政府购买一批基层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年度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同时,对于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另外,将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欢迎返乡就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并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按规定给予2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扶持,创业项目在创业地申请,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残疾人就业创业计划、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妇女“巾帼创业”等创业扶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