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监管罚家“翘楚”。
近日获悉,南京银行旗各分支机构,在6月4日-6月5日这两天时间内,接连被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开表,“罪状”条条清晰可见,指向消费信贷的违规操作。
被罚理由包括“信贷资金被挪用”、“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为监督贷款资金按规约定用途使用”、“带看发放严重不审慎”等,处罚金额在30万元-110万元这一区间,累计罚金超过1千万。
在挪用消费信贷问题上,存在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至购买理财、投资证券、购房或偿还贷款等方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被禁止的楼市等领域。
频繁出错,或主因在于置“信贷管理制度”于不顾,贷款三查等环节不审慎,这一环节不过关,或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信贷发放风险。
南京银行并非首次因为消费贷款违规发放受罚,南京银行在个人零售消费贷款业务上投入大精力,不仅推出各类自营产品,提供较高贷款年利率,同时和多家第三方机构“合作”,提供助贷,亦或是联合推出贷款产品。业务扩大了,管理没跟到位,或催生各类问题。
针对这类管理不审慎现象,银保监局或加码监管力度,通过惩罚给予违规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教训”。此前北京银保监局也重申,商业银行的该金融机构在和金融科技公司等群体合作时,要严查资金用途的合规性,要严防信贷资金落入非合规领域,要落实做好贷款三查等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