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在官网发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推行公积金贷款“自助核算”服务》的工作动态。
该动态内容就推行公积金贷款“自助核算”服务进行详细说明,通过推行此服务,方便省直缴存职工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解决“能不能贷、能贷多少、月还款多少”问题,提高公积金贷款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其中明确“不予贷款负面清单”,分别有“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离婚一年内且名下有住房的”、“申请人购买非石家庄市住房的”等11类群体。
同时“自助核算”服务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户自动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自动选择还款模式,不费吹灰之力计算出“月还款额”。
在自动核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提供三种方式进行核算,取最低值为实际贷款额度。
其一为直接定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60万元;其二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的剩余部分计算;其三根据按偿还能力计算。
内容强调,“具体贷款额度结合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计算公式可前往官方网站查看详情,以官方发布动态信息为准。
在自动选择还款模式自动计算“月还款额”方面,智能通过所选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模式得出相应“月还款额”,笔笔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