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新政近日出炉,内容主要涉及省内公积金可申请异地贷款。根据该新规,9月1日起,温州市民可以在省内任一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公积金缴存全省互认
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提到,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由于现在人们工作的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许多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而新规出台可以解决省内居民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之间的矛盾。
新规定提出,全省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样职工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也就是说,从下月起,在杭州、宁波或者省内其他城市有缴存公积金的温州人,接下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回温州贷款购房了。同时,在温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支持,去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当然,前提是你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温州人在杭州买房该在哪里贷款?
关于在何处贷款和取公积金的问题,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哪儿买房就在哪儿申请贷款;在哪儿缴存公积金,就在哪儿取出公积金。比方说,一个温州人要在杭州买房,就在杭州申请贷款,贷款会在杭州发放,而之前在温州缴存的公积金,只能在温州领取。
温州购房者该如何申请异地贷款?
根据新规定,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贷款已结清,符合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均可申请异地贷款。
申请时,借款职工需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带着贷款资料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对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可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贷款办好后,购房地公积金中心会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贷款的发放情况等均可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平台查询。
宁波等城市已率先吃螃蟹
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实行新的异地贷款政策。宁波推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绍兴降低了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台州推出并完善“商转公”、“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舟山适当放宽职工家庭在市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嘉兴简化认房认贷手续等,为更多缴存职工提供住房保障。
实际上,此前的广东、辽宁、湖南就试行过省内公积金互贷,北京也于2009年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实行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但这只是部分区域间的合作,并未广泛铺开。
据了解,目前公积金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不能满足资金的有效调集,比如在一些县或市,由于人口比较少,原有居民自住房比例也比较高,这时公积金的贷款使用量不大,也导致很多县级市房地产总量过剩;而同时一些大城市则存在住房公积金发放紧张的境况。异地贷款的出现,将有助于打破这一局面。
但同时,这些省市在异地贷款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部分难题,一个是资金缴纳差异的问题,另一个就是资金的往来账户问题。据介绍,一旦政策推行,需要双方有一个协议,才可以进行资金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