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采取法治化手段,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出台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协调人社部门将缴纳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推进社会各群体全员缴存。利用人社共享数据资源,精准掌握不缴少缴欠缴单位情况,通过信函催办、上门催缴、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今年前11个月,为职工催缴欠缴公积金近3000万元,全市新增缴存单位9738个、缴存职工19.3万人,收缴住房公积金205.8亿元,同比增长10%,全市共有4.5万个单位、150.8万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持续出台贷款、提取新政,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缴存群体。
降低申贷门槛,取消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限限制,免除二手房贷款评估报告,与15家银行开展组合贷款合作,持续整治房企拒贷限贷公积金行为。放宽提取条件,全面放开职工个人提取,取消单位盖章和填表的申请环节,新增7家银行Ⅰ类借记卡提取渠道,允许主借款人一并为配偶办理商贷自助提取业务,探索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提取政策。
今年前11个月,发放公积金贷款68.8亿元,同比增长87.4%,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04.5万平方米,拉动全市住房消费206.6亿元;为职工提取公积金156.7亿元,助力群众改善居住环境、实现“住有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