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发现,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银保监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2018年3月,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分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二)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三)“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四)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交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二、监管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各银行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保监会“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收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上未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各银行机构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引以为戒,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收费、增加小微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对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三)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和流程,用好用足外部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四)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面上排查,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