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从12月30日起,在南宁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如果想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用自己筹资还清商业贷款了。
经过南宁中心审批同意之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无需自行结清商贷,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即可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贷账号用于结清贷款。
原来的业务模式是需要自己去结清,先还后贷,把商业贷款还清之后公积金贷款才能后续发放。现在这个模式是叫以贷还贷,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去帮助借款申请人还掉原来的商业贷款。
2019年8月,南宁出台“商转公”新政策,取消了原来的申请“商转公”必须满足取得不动产证一年内的时间限制,但是要求申请者在通过相关审批之后,必须自行结清商贷,一下子掏出几十万,这一度成为不少市民申请商转公时面临的现实困难。
从2018年8月19日起,南宁中心共受理“商转公”贷款203笔,其中发放贷款124笔,发放金额4931万元。申请通过但并未发放贷款的市民,大多就是被卡在还没有去自行结清商贷这个环节。
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的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参照南宁中心对于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且同时要符合两大要求,即贷款额度不高于商贷的贷款本金余额,和贷款年限不高于商贷的剩余贷款年限。
要符合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首套就包含在南宁市行政范围内,包含五县范围内,仅有这一套住房的可以申请。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指,在全国范围内这是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的一个条件就是这个商业贷款要取得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只拿到了预告登记,还没有正式地取得不动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行的。
另外,南宁中心六县管理部、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商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