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全国上数十万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配发《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标表》(以下简称“《指标表》”)。
据了解,《评价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以“正向激励为主,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区分度”为指导思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并行、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重、激励与适当约束并举”的原则:
一是明确评价内容,设置标准化指标。
提出以信贷服务为主、覆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流程的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确定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组织方式及流程。
按照法人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监管评价组织机制,按年度实施评价。评价工作分为银行自评、监管信息收集、监管初评、监管复审、评价结果通报、档案归集等环节,各环节均有具体职责分工要求。
三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明确评价结果的运用方式,突出与相关政策措施的协同联动,强化监管评价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导向作用。
本次发布的《评价办法》,是通过标准化指标对商业银行小微工作全流程进行评价,进一步畅通政策传导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