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济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做好全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就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政策,旨在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还未拥有足够资金实现正常按时还款要求的人员提供“暖心”政策。
其中提出,将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管理政策,由原定时间拉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12月31日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凡是符合条件的受益人群均可享受政策利好。
受益人群主要涵盖三大类群体,分别是“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观察者”;“一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者;“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
如若符合条件且有此需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自己为受益人群的承诺书等,到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官方单位申请办理。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州市要紧抓管控,做好甄别工作,严防“有心人”钻利好空子,避免存在侥幸心理逾期者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侵入”受益人群中;也要加大对非上述情况且存在不良申办行为者的催收力度。
对困难者放宽政策,同时严厉打击恶意逾期者,以此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