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联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助力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恢复运营,携手共度疫情难关。
《若干措施》涵盖多方面,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6个大方面入手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经济扶持。
其中指出,通过减免费用缓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成本,如“减免和缓缴社保费用”“减免增值税等税费”“适当减免相应的房屋租金”“电气供应施行‘欠费不停供,不收滞纳金’”等方式。
据悉,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退费。此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免征期结束还无法承担相关费用,可以申请延后补办,具体详情可以查看当地《若干措施》。
同时,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鼓励相关检测机构对需要进行检验检测经营服务的项目实行减半收费等优惠措施。
《若干措施》还指出,通过加大融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如“缓解还贷压力”“提供优惠贷款业务”“提供帮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贷款利率的信贷服务,适当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落实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