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内容表示,新政的出台旨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共6部分15条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通过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同时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从价格入手进行有效调控。
此外,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通过这一操作对捂地、捂盘行为给予痛击。
第二部分,提出“落实金融审慎管理”。
强调贷后管理。要求相关部门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同时,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资金违规使用,被挪用于购房等被禁止领域。
第三部分,提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从“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这三方面入手。
在原有基础上纳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实行租购并举;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住房调控政策”。
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把好购房关。
此外,提出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第五部分,提出“加强市场监管监测”。
要求对存在违规挪用贷款资金、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六部分,提出“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明确表示要对市场主体发布的信息进行约束管控,严格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同时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