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有市民表示明明工资单上表示扣除了“五险一金”,但登录住房公积金账户却看到汇缴时间最新还停留在2019年底或2020年初,本想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念头以此消散。
原来,该市民所在单位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资金链难以周转,经营受困,无法正常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但在相关信贷驰援下,单位已经基本解决因疫情冲击带来的经营困难,也拥有足够的现金流补缴职工该有的福利。
通常情况下,实际缴纳并得以在账户中显示,需要企业将应缴的悉数住房公积金存入受银行开设的公积金专户才算,如若只是单位自行扣缴,并不会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得以体现。
早前,国家也出台各项措施,其中一项便是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成功申请缓缴之后,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不会影响到职工正常提取,也不会影响到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若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群体,在实际申请前务必先看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看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情况,看是否会影响未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当确认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受到影响,达到申贷的标准,便可准备相应的申贷材料,前往相应的银行系金融机构,或是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官方部门提交申请。审批通过便可获得远低于商业房贷的优惠贷款利率,切实享受国家政策提供的购房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