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更新“通知公告”,发布“关于重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告”。
公告内容表示重启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皆因“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贷款政策性利率优惠的权利”。
据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指的是“将本应由中心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通常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资金流动紧张,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商业银行提供帮助。
自2020年11月1日起,当地已向用户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给予支持的商业银行包括各家运营条件成熟的受托银行。
运行的借贷模式为,“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通过这一举措,或有效缓解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紧张问题,尽大全力满足当地用户的贷款购房需求,尽大全力提供贷款购房的优惠。同时,也能适当让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减压,减少资金负担。
详情可自行前往该管理中心官网查看,具体以当地执行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