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透露,住建部已与财政部、央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
1、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另外针对支付房租存在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同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