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和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发展以来,阻碍其发展的往往还是融资难问题,但长期以来资金饥渴的小额贷款公司正陆续迎来甘露。据相关公开资料粗略统计,包括浙江、广东、重庆、厦门、海南等地区放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其中包括允许通过回购方式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三、小额贷款公司申请细则
(一)申请成立步骤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最后,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成立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 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 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 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 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申请步骤
(一)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贷款专员联系您→传真、邮件发送材料初审→本人到银行签字→放款。
银行小额贷款申请材料:身份证、收入证明、工作证明、贷款用途证明
(二)申请步骤
1. 申请受理。
借款人将小额贷款申请提交给小额贷款贷款行之后,由经办人员向借款人介绍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等,同时对借款人条件、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 再审核。
经办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 审批。
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经济情况、信用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4. 发放。
在落实了放款条件之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贷款行申请支用额度;
5. 贷后管理。
贷款行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6. 贷款回收。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借款人在还款到期日时,及时足额偿还本息,到此小额贷款流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