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聚光灯下的演员,近段时间广收灼热视线。
前段时间,住房公积金的“去留问题”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市面上存在两拨声音,一拨认为住房公积金应在疫情期间退出历史舞台,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以此减轻企业支出成本,从而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这一观点的典型人物有中国国际金融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另一拨声音则道,住房公积金用处大,福利好,取消不合适,但的确存在弊端需改革。
随后,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发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的发展的文章》,释放重要信号,称2020年将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及完善,“全力以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此外,国务院也在发布的呃《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要素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提及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多方强调住房公积金改革调整,定调住房公积金“留”。那么既然“留下”,从哪方面开始改革完善呢?
近日获悉,全国多个地方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其中重庆、云南等地均上调基数,一方面或意味着加大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或拉升了住房公积金贷的可贷额度。此外,各地也开始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修订。
“新鲜出炉”的便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日正式实行的新规。其中不仅“取消”2019年9月16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评估费,按贷款种类继由贷款受托银行或中心承担,已交纳的二手房评估费予以返还;同时提供灵活还款业务,明确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无需再提取至固定账户还款。
这一系列的操作,或是“疫情限定”结合“市场趋稳”的产物,未来或有更多的政策推出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