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备受关注的东莞公积金贷款新政终于出炉,昨日(5月31日),东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从6月10日起,首套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两成,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三成;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首套房贷款首付降至两成
首套房认定标准门槛降低。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无住房且首次申请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套房认定方面,东莞市公积金中心也降低了相关的门槛。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有一套住房的、结清首次贷款再次申请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首次贷款的、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业内观察人士指出,此次公积金新政调整的力度颇大,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三成降至两成,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原来的五成降至三成。
此外,通知规定职工家庭自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另外,异地缴存职工配偶为东莞市户籍、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为商贷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配偶的,可申请贷款。
夫妻最高贷款额增10万
另外,此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也作了相关调整,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其中,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根据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等各项系数作为参数,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并公布,缴存时间系数目前暂不调整。
从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得知,流动性调节系数由个贷率来决定,该系数目前分为6个区间标准;收入调节系数由月缴余额来决定,该系数现分为34个区间标准。截至2015年4月底,东莞市公积金的个贷率是59.85%,则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4。
此外,公积金新政对组合贷款的额度也作了相关的要求。通知规定,申请组合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贷款取消住房面积限制
此前,东莞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有特别要求: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建筑面积仅限于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目前,公积金贷款新政放宽了对住房面积的规定,通知指出,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的限制。
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取消公积金贷款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有利于市民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改善户型。未来,改善户型出货或再走俏。
4月1日起,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简化手续,租住东莞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
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也作了相关要求,租住东莞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为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