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山西发布的公积金2014年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稳步增长,新增缴存额263.9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36亿元,缴存单位数、职工数、余额继续走高,省、市公积金中心放宽政策、提高额度。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近日,山西省住建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山西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运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该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稳步增长,新增缴存额263.92亿元,比2013年增长11.46%;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2.36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20.53%。在帮助老百姓圆住房梦的道路上,公积金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缴存单位数、职工数、余额继续走高
报告显示,2014年,山西省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41588家,实缴职工400.4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4967家,新开户职工59.1万人;净增单位4153家,净增职工33.02万人;缴存263.92亿元,比2013年增长11.46%。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 1492.58亿元,缴存余额 1025.36亿元,分别比2013年增长21.48%、18.57%。与此同时,2014年山西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103.3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39.17%,比上年同期增加5.57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467.22亿元,比截至2013年底提取总额增长28.41%。
在贷款方面,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两个出处,即个人住房贷款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4年,山西全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9万笔、92.36亿元,比2013年分别增长-5%、20.5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65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22万笔、391.26亿元,贷款余额245.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1%、30.9%、32.22%。个贷率为23.9%,比上年同期增加2.47个百分点。
同时,山西省还积极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共发放贷款4亿元,应还贷款本金2.25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2.25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4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33亿元。
省、市公积金中心放宽政策、提高额度
为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2014年山西省先后印发了《山西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通知》等,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进一步规范了贷款担保方式,提高了首套房贷款额度,取消了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并全面开始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具体到太原市,近段时间以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新政可谓是一波接一波。先是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随后放宽租房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最近又允许未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阶段性提取。此外,该市还推行个人贷款缴存期限省内异地互认,放宽担保人条件,优先采取房屋抵押的担保方式等,一桩桩、一件件都大大提高了缴存职工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