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并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应具备的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同管理中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
6、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所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住房的材料:
4、付款证明。具有售房单λ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房款差额付款证明。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由中心委托的人才服务中心代为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
7、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
8、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注: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四、贷款额度的计算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五、贷款年限计算
1、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六、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
七、相关费用
抵押登记费:80元/户。
八、贷款承办银行
借款人可选择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南京、中信、浦发、招商、兴业、民生、光大、华夏、深发展、江苏、广发、紫金农商和邮政储蓄十八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贷款归还
1、正常还款
每月14日以前将还款额存入还款存折;
2、提前还款
(1)提前归还贷款,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
(2)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贷款(各贷款银行负责办理)。
(4)现金提前还款一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