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西安市各项创业支持工作,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推出25条包括政策、奖励、补贴等各种形式的措施扶持创业。
每年评20名“创业明星”每人奖励1万元
《意见》鼓励在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按规定向创业所在地的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西安市级每年评选20名“创业明星”,并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
拿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也能申请求职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将一次性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也能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西安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在市内区县及其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相应职称时,免除职称外语考试要求。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