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只需前3项资料)需提供以下的资料:(使用A4纸复印,原件备查)
1、身份证(复印4份);说明:公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一起。
2、户口簿(复印2份);说明:将户主主页与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一起。
3、婚姻状况证明(即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生效通知书。)(复印2份); 4、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复印2份); 说明: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流水请登注为最新的存折流水。②在外市缴交公积金的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5、经济收入证明(注明月均收入、职务、工作年限)(原件2份);
6、代发工资存折、卡或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复印2份); 说明:①代发工资卡的,请到银行打印近一年来的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 ②近三个月工资签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2份)。
7、首期投入购买材料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3份)
8、“四证”:①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住房的需提供产权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
9、土地(或房屋)评估报告(原件3份)
1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复印件各1份)
11、工程承包单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 ③开户许可证;
12、工程预算书(原、复印件各1份)
13、划付款授权书(原件2份)
14、供楼存折(申请人在建行开户的储蓄存折)(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