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急需用钱的时候,谁都懒得麻烦去银行贷款,还不如选择私人借贷。但我们都知道,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所规定的,超过比例就会成为高利贷。那么,借钱利息最高定多少才是合法的呢?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一、借钱规定利息多少才是合法?
对于民间借贷的预期年化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预期年化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预期年化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预期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预期年化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4倍内协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预期年化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预期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预期年化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预期年化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预期年化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预期年化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预期年化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预期年化利率的规定”。
三、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款的利息是在借款事实发生的基础上产生的,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因此,私人借贷的利息问题属于合同之债,按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