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24日起,央行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未来央行致力于建立健全更加市场化的利率形成、传导和调控机制。既然取消了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管理,那么存贷款基准利率是否还会继续发挥参考和指引作用呢?
短期来看,如果存贷款基准利率被取消,将出现金融产品定价困难和金融机构非理性竞争等问题。同时,能够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利率锚尚不成熟,利率形成与传导机制不够健全,短期内需要继续发挥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参考和指引作用,促进形成完整的市场收益率曲线。
首先,金融产品存在定价困难问题。存贷款利率是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金融产品一般通过在基准利率上附加差异化的利率进行定价。例如,我国目前仍有1.6万亿左右的浮动利率债券是以一年定存为定价基准,多集中于2016-2020年到期,部分债券到2030年前后到期,基准利率取消后面临重新定价、利益冲突和法律纠纷等问题。同时,存贷款基准利率更容易被认知,市场和公众具有惯性。
其次,警惕金融机构非理性竞争。在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下,存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面临存款流失风险,不排除一些基金的、存款基础较差的银行采取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手段。基准利率的存在对于银行合理定价具有约束和指引作用,有利于引导市场资金交易,减轻价格扭曲。未来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自主合理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减少对基准利率的依赖。
再次,能够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利率锚尚不成熟。目前来看,原有的货币供应量和汇率等名义锚的功能趋于弱化,央行与微观主体之间关于利率的沟通不足。市场上存在多种利率,但部分利率工具的信息公布不充分,定位不准确,对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比较弱小。短期内,暂时无法担起核心基准利率的角色。
最后,利率形成与传导机制尚不健全,收益率曲线不完整。在降准降息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和短端利率下降迅速,但实体经济杠杆率仍然高企,企业融资和长端利率下降并不明显,货币宽松效果不及预期,说明央行利率传导机制不健全,这需要继续发挥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参考和指引作用,利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理顺政策利率向债券、信贷等市场利率传导渠道,并通过对市场利率的偏离进行调控,能够更为有效地平稳市场预期,减缓利率市场化推出对存贷款利率产生的信号失真和波动性影响,从而形成完整的市场收益率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