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个人名下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款结合业务。那么,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用途有哪些呢?
借款人可将贷款用于购买住房、汽车、大额耐用消费品和用于家居装修、教育助学等消费需求,以及用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贷款金额原则上以不超过存单面额80%的质押率计算(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单笔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持有银行开具的未到期定期储蓄存单者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3、必须持有本人名下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